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是由外商投资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内设机构,它们在京的实缴注册资本累计达到规定数额,拥有稳定的研发基地和专业研发团队。这些中心负责执行母公司委托的科研、产品开发等核心研发任务,并涉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科技研究以及社会公益研究等多个研发领域。
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标准是什么
申请两类外资研发中心的条件有所不同:
研发创新中心:
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计划和具体项目,具备固定的科研场所、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科研条件,并已开展研发活动。
需获得母公司的授权,能够承担全球或特定区域(如北京、中国、亚洲等)的研发项目。
可与市商务局认定的外资研发总部实现互通互认,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开放创新平台:
应有明确的发展计划和预期成果。
研发场所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000平方米。
至少签约入驻10个研发创新项目。
需要具备协同创新所需的设施设备,以及国际专家的指导,拥有国际化的技术、人才等资源。
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政府扶持
(一)外籍人才引进政策:
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属(配偶和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在外资研发中心工作时,可以享受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的便利。
优化外籍人才的传染病监测体检服务,紧急情况下可提供加急服务和健康证明快递服务。
在中日友好医院、广安门医院、朝阳医院等,为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外籍人才提供预约挂号、体检、购药等便利服务。
(三)外资研发中心发展:
鼓励企业类外资研发中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注册的外资研发中心,按照规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充分利用本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享受研发实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