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材料是什么
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是深圳市政府为支持和鼓励基础科学研究而设立的资助计划。该项目旨在促进原始创新,培养科研人才,推动深圳在关键技术领域的突破。专项项目涵盖了多个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能源科学等前沿科技方向。通过资助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科研项目,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项目为科研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充足的资金支持,以期在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为深圳市乃至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华夏泰科为你带来详细的申报材料。
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材料是什么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交申请书签字盖章扫描件;
(二)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年度(上年度或者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五)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原件;
(六)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七)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
(八)申请人硕士学位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函;
(九)在站博士后申请人,提供博士后进站协议书,申请单位书面承诺,保证申请项目获批后将延长申请人在站工作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申请人出站后将继续留在申请单位从事相关研究;
(十)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
(十一)申请人近一年内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在深圳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入职时间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境外或在深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高等院校人员未在深圳缴纳社保的,由人事部门提供统一可充分证明在申请单位全职工作的相关材料;
(十二)申请单位提供在深自有科研用房和仪器设备清单等证明材料(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无需提供);
(十三)有合作研究单位的,提供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十四)有企业参与的,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十五)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仅涉及实验动物、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项目以及其他涉及伦理的相关项目需提供);
(十六)医疗卫生机构申请人发起的、应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备案的研究项目,提供相关备案证明。
项目申报材料中的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和拟取得的学术指标、技术指标等应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