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是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增强创新策源能力、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平台。为深入贯彻总书记 关于着力强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行动和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各创新主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有组织科研,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牵头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华夏泰科为您解读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等内容。
一、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一)在京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在行业中具有显著创新优势。
(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突出,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备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作网络、组织发起高水平技术研发活动的优势和能力。
(三)研究开发费用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依托单位为领军企业,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50亿元,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或近三年年均研究开发费用10亿元以上。
2.依托单位为独角兽企业,近三年(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5%,或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增速不低于10%。
3.依托单位为前沿初创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前沿技术研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含),年均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000万元,拥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技术基础。
4.依托单位为社会组织,近三年年均研究开发费用不少于500万元。
5.对于新建独立法人实体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考核其参与单位的技术水平及创新能力,可不考核其当年研究开发费用,但应承诺未来三年年均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000万元。
(四)近三个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六)总部企业申请技术创新中心的,技术创新中心须在京设立。母公司已是技术创新中心的,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的,可申请技术创新中心。
二、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注意事项
1、自评打分:企业应根据《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进行自评打分,满足申报基本条件且自评分数大于等于60分的企业方可提出申请。
2、材料提交: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在网上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承诺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有效知识产权清单及证书等。
3、信用状况:企业信用状况必须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研发投入:企业上一年度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需达到规定的最低百分比。
5、主营业务收入: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规定标准,如不低于2亿元(建筑业不低于15亿元)。
6、专职研发人员:企业需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且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7、知识产权:企业需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知识产权,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0件。
8、合规性:企业在申请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走私、严重税收违法、或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9、监督管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动态管理,违规企业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撤销资格等。
10、报送真实性:企业应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或瞒报谎报重大事件的单位将受到信用记录和公示的处罚
11、鼓励政策:企业技术中心创建是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企业可依据相关政策获得支持和奖励。
12、联系方式: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企业可通过提供的联系方式与相关部门沟通,获取帮助。
13、重大调整报告: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时,应及时报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在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需要申报的企业可以咨询华夏泰科,优秀的专业服务团队,经过详细研究北京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总结了一套完整规范的申报流程,给您提供最专业、最省心、最优质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