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及申报材料
近期江苏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内进行持续研发、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具备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推动江苏省乃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将享受到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和优惠,包括税收优惠、资金补贴、项目支持等,有助于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实现更快的发展。华夏泰科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及材料整理如下:
一、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二)凡2021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21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4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从系统中打印出封面,由企业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2.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3. 参与制定标准情况。
4.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5. 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相关材料。
6.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相关材料。
7.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8.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9.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无差异的可省略);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征税项目及税率,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10.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建议企业提供专项说明。
11.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附表)。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增强区域创新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江苏省吸引人才、资金和技术的重要载体,为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区域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需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华夏泰科17年申报经验,专业办理申报工作,申报成功率高于同行,专业的团队为您分析政策内容,撰写高质量申报资料,确保申报成功。欢迎咨询华夏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