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注意!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马上开始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面向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筛选一批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成长性企业,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每个省份推荐入库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00家,对有计划单列市或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企业数量较多的省份,推荐入库企业数量不超过500家。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更加注重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资源要素缺乏、专利产业化能力较弱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创新和发展壮大。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面向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筛选一批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成长性企业,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
每个省份推荐入库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00家,对有计划单列市或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企业数量较多的省份,推荐入库企业数量不超过500家。《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登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企业推荐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统计显示,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50万家,高新技术企业46.5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1.5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3万家,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重要源泉。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对于激发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专利密集,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显著特征。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激励创新研发。知识产权可为创新投资和产出提供财产权保障,激励经营主体广泛投资开展原始性创新、开拓性创新、颠覆性创新。
二是推动技术转移转化。作为创新成果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关联创新与市场,技术转移转化在市场交易中依靠知识产权质押、许可、交易等环节实现,政府对技术成果转化调整的过程即体现为知识产权治理的过程。
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集中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包括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在立法层面,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实施程序、条件,强化了专利行政部门的公共服务义务,要求其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实现专利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了制度基础。
在政策规划层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从创新主体、创新产业、产品应用等层面全方位布局专利转化,面向关键堵点明确了政府、国有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主体责任,为建立高效顺畅的专利转化运用市场体系提供了系统规划。通过政策的有效支持,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正在不断健全。
但我国专利转化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对接市场需求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导致知识产权整体上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在庞大的专利数量中高质量专利相对缺乏,专利成果转化率低,尤其高校科研院所存在大量“沉睡”专利,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存在市场不活跃、成交量不大、业务拓展困难等问题。
如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将创新过程与市场需求深入衔接,将过去积累的庞大知识产权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打通专利转化关键堵点,成为制约我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的瓶颈。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更加注重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资源要素缺乏、专利产业化能力较弱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创新和发展壮大。
专利产业化是运用专利技术生产出产品并投放市场的过程,也是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增强创新能力、赢得竞争优势和提升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将“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列为重点任务,对促进中小企业的专利转化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于2024年2月27日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面向具备创新能力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采取“普惠服务+重点培育”相结合方式,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具体而言,就是“一条主线、基础普惠、选好苗子、入库培养、匹配政策、按需服务、打造样板、示范推广”。
“一条主线”是指以专利产业化为导向,鼓励支持企业运用专利技术生产出产品并投放市场,获取竞争优势,实现创新发展。
“基础普惠”是指以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普遍性、基础性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为导向,汇聚服务资源,增强服务能力,加强服务协同,提升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可及性。
“选好苗子”“入库培养”是指在基础普惠的基础上筛选一批具有一定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实施重点培育。
“匹配政策”“按需服务”是指重点面向入库企业,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按需匹配知识产权、产业、金融等惠企政策,加大精准服务力度。
“打造样板”“示范推广”是指打造一批通过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总结其成长壮大的共性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注重创新、竞相创新、发展壮大。
基于以上总体思路,《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一是实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专利产业化能力水平的提升,主要体现为大批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率和产业化平均收益普遍提高。
二是重点培育样板企业,并从中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助推符合条件的企业成功上市,形成专利产业化促进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壮大的有效路径。样板企业应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和专利转化运用能力,通过专利产业化实现内涵式发展、创新式发展,为广大科技型创新性中小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从而体现专利产业化在实现专利价值、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成效。
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每个省份推荐入库企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00家,考虑到区域产业基础、创新水平、企业总量等方面的差异,对有计划单列市或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企业数量较多的省份,适度放宽推荐入库企业数量,但不应超过500家。
遴选入库企业的基本标准具体如下: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②原则上应具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等资格;③企业主营业务原则上应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专利密集型产业是指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创新潜力和发展活力;④主营产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研或引进的核心专利技术,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规定完成专利产品备案;⑤专利产业化率不低于50%;⑥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10%或不低于500万元;⑦有稳定的科研带头人和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不低于20%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⑧拥有自主商标品牌,即企业服务产品所使用的商标品牌是企业自有的,并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⑨具备涵盖制度、机构、人员、保障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⑩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
申报流程如下:企业通过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进行申报。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入库企业推荐工作,会同地方工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结合入库企业基本标准,在名额上限内确定推荐名单,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上报的入库企业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入库企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经过一段时间重点培育,达到出库标准的,经评估后,予以出库。出库标准为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升,新增一件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或者已获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年销售额及利润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企业出库后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各省份可在培育出库企业数量的2倍以内,增补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面向出库后的样板企业开展接续培育,助推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专利产业化未出现实质性进展的企业,予以退库处理。
入库企业将得到如下支持: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各地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备案名单;加大专利优先审查政策的支持力度;组织实施并推广符合企业共性需求的公益类专利导航项目;结合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组织相关平台载体为企业精准推送相关专利技术信息,搭建转化对接平台。
二是助推专利技术产品化产业化。支持鼓励相关创新中心、产业集群为企业提供专利技术成果概念验证、中试等服务支撑;支持企业形成具有技术优势的专利密集型产品;鼓励支持各类展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广泛宣传专利密集型产品,支持企业打造新品新牌、国货潮牌。
三是加大投融资精准服务力度。推广应用《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推进银行内部评估试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单列信贷额度、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快评快贷;面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入库企业名单,为企业提供低成本中长期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融资需求,举办投融资路演活动;鼓励相关政府引导基金,主动对接企业,发挥领投作用,加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对入库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项目投后管理和服务指导机制;鼓励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
四是提高资本市场服务赋能水平。支持入库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培育,提供系列服务,适时开展创业债权试点和天使投资人备案;支持企业加快进入全国性资本市场;打造一批服务于资本市场的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合规辅导等专业服务。
此外,《实施方案》面向广大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围绕专利产业化,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供给,不断提升服务的均等化、可及性水平,让中小企业有公开便捷的路径找到公共服务,有公平均等的机会享受到公共服务的政策红利。
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正在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多元化、服务智能化,基本建成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为枢纽,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欧盟商标查询系统和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等为主要载体的“1+N”模式信息公共服务产品。中小企业可以借此降低信息利用门槛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