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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如何申报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为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而设立,资助在科技创新领域表现出色的企业和机构,以推动苏州市的科技创新发展。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在苏州市各区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资助范围主要包括国家级科技项目资助和科技奖励资助两大类。国家级科技项目资助的对象包括牵头承担和参与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根据其实际获得的国拨经费给予一定的研发费资助。科技奖励资助的对象则是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主持和参与完成单位,根据其获得的奖励资金给予一定的资助。华夏泰科为您解读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如何申报。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如何申报

  一、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支持政策

  1.高校、科研院所牵头承担和参与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根据其2023年度实际获得的国拨经费,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研发费资助。

  2.企业牵头承担和参与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根据其2023年度实际获得的国拨经费,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研发费资助。

  3.对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主持和参与完成单位,根据其获得国家奖励资金最高按1:2比例给予资助。对获得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持完成单位,根据其获得省奖励资金按1:1比例给予资助。

  4.同一项目同年度符合多个政策性资助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资助。

  二、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1、苏州市各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

  2、2021-2023年期间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不含涉密项目),且在2023年度有经费到账的项目。

  3、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以及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

  三、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1.2024年度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申报书和承诺书。

  2.申报单位需提供项目(课题)的立项通知或批复、项目(课题)任务书以及2023年度经费到帐证明。其中,立项通知或批复须由项目立项部门发布,且含有项目立项部门的盖章页。项目(课题)任务书要完整齐全,有项目立项部门盖章,能够详细反映承担(参与)单位的信息、任务划分、经费分配等明确信息。2023年度到账经费须有银行盖章出具的到帐凭证以及到账金额和资金分配的详细说明材料。

  3.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和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无须申报,将按照国家、省相关认定文件直接给予资助。

  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的实施,为苏州市的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促进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同时,也激发了企业和机构的创新活力,提升了苏州市的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具体的申报条件和流程会根据年份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企业想要紧跟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相关政策,提高企业品牌影响力,扩大市场竞争能力,赶快规划申请,数据需要提前准备并且合规合法,没有后顾之忧,还好撰写体现公司优势的申报材料,做到数据来源准确,信息简单明了,更多关于企业资质申报信息,请咨询华夏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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