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补贴政策
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升级。通过支持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高端突破。华夏泰科为您介绍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补贴政策。
一、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补贴政策
(一)新兴产业、新兴业态重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对于“三新产业”(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技术产业、新医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且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给予每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二)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引导资金。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有技术,能较快形成一定产业规模或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每项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资金。对确实对产业发展有引导促进作用的产业技术联盟、向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提供服务的开放实验室服务等技术服务平台以及由孵化器、协会组织搭建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每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对上一年度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由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 重点商务楼宇、工业物业、孵化器、第三方中介等产业集聚支持资金。对于具有明确的园区发展规划、产业集聚效应突出、积极引进符合园区发展定位、技术创新性强、经济贡献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商务楼宇、工业物业、孵化器、第三方中介等,在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后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其改造优化产业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等。
二、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程序
(一)初审
组织相关行业及财务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符合评审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的技术政策符合程度、技术水平的先进性、自主创新能力、市场化前景、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是否支持的意见。
(二)确定支持额度
区高新技术产业办公室以专家评审意见为主要依据,根据得分高低,结合企业和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确定具体支持额度,形成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上报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四部门(以下简称:四部门)进行联审。
(三)提出资金需求安排
四部门联审会审议通过后,经主管区长同意,提请区产业促进领导小组、区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需求安排。
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如果您的企业需要申报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补贴,需按照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积极准备,如遇申报困难,华夏泰科专业办理申报工作,申报成功率行业领先,荣获高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多项荣誉资质,掌握最新政策信息,庞大优秀项目团队加持,为您提供高质量满意服务体验,欢迎您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