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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条件

  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具备较高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战略意识,能够持续开展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和显著成效。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后,企业将获得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这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外部竞争优势。华夏泰科为您介绍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条件、认定材料及认定方式。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条件

  一、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条件

  1.已被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在京中央企业、总部企业、集团企业、专利申请量超过100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等除外;

  2.具有较强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工作规划;

  3.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门部门和不少于3名(含)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4.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或制定并执行高于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

  5.持续加强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平均增幅不低于10%;在主营业务或科研领域拥有核心专利,近三年专利申请整体持续增长,其中申请发明专利比例不低于30%;

  7.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三年知识产权投入整体持续增长,满足知识产权战略和工作规划实施的需要;

  8.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60%,知识产权产品及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不低于60%;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

  9.实施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五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二、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材料

  (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请书

  (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材料

  填写好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请书》电子版原件(Excel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申报单位证明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材料》电子版原件上传至系统。

  三、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方式

  各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找到所在区知识产权局(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认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认定”进行网上申报,操作详情请参考《申报操作指南》。

  以上就是对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条件等内容的所有介绍。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意味着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方面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和无形资产占比。如果政府有相关政策支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还能获得资金补助。华夏泰科专业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17年申报经验,撰写高质量申报材料,如您需要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欢迎咨询华夏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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