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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圳及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这些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且注册时间需满一年以上。以下是华夏泰科对北京、深圳及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及流程的介绍。

北京、深圳及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北京、深圳及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从系统中打印出封面,由企业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二)企业依法成立证明材料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三)知识产权相关资料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1、企业布局的知识产权应与企业的技术领域相关;

  2、知识产权的申请要注重连续性,避免集中获得多个知识产权;

  3、企业2024年授权的Ⅱ类知识产权无法对2023年形成的高新技术产品构成支撑,该知识产权不被专家认可。

  (四)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项目周期、验证签字、知识产权等时间的逻辑性。

  (五)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1、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三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一个成果转化成多个产品只能算一个成果转化,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可认定为多个成果转化,记住是年均数。

  2、2024年授权的Ⅱ类知识产权不能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使用;

  3、2024年受让的知识产权不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内部受让的提供相关说明;

  4、佐证材料应体现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效,有一定的持续性。

  (六)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相关材料。

  1、“制定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要求,需提供企业研发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

  2、“设立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要求,需提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要求,需提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等证明材料;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要求,需提供企业科技人员管理制度、人才培训及引进制度、人才评价制度及奖励证明等。

  (1)注意内容要与企业实际情况相一致,如企业人员数量要与部门设置、立项数量、人员工资等相适应;

  (2)每部分管理制度建议附上相关证明,如人员培训引进和绩效评价制度可附上企业组织相关培训的照片、签到表,绩效评价制度可附上企业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或考核结果公示等佐证材料;

  (3)研发管理制度建议优先采用企业目前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要一味追求大而全。

  (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材料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1、高新技术产品名称、合同发票应规范,检测报告与产品说明要体现所归集的高新技术产品;

  2、高新技术产品(PS表)论述跟技术领域的相关性贴切,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指标、竞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支撑突出,提升高新技术产品价值;

  3、高新产品的佐证资料,除合同及发票以外,建议提供第三方的产品认定、检测报告等来佐证;

  4、特殊行业如医疗器械、饲料生产等建议提供相关认证、资质证书。

  (八)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和上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1、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

  2、2023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183天以上;

  3、岗位要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研发组织架构完善合理;

  4、研发项目证明材料中的科研人员与企业科研人员证明材料逻辑一致;

  5、科技人员的名字和岗位一定要有,不需要再额外提供学历证书、聘书、职称等证明材料。

  (九)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

  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应包含: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及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声明;参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征税项目及税率,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1、收入在5000万以下的,研发费用占比5%以上;5000万~2亿元之间的,研发费用占比4%以上;2亿元以上的,研发费用占比3%;

  2、企业要设立研发费用辅助帐或专账,且账目结构规范合理;

  3、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汇算清缴报告中应披露研发数据,数据之间要相互匹配。

  (十)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模式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十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应填报的所有附表)。按照《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有关规定免填部分表单的企业,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二、北京、深圳及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1.企业进行自我评价: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企业应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认定标准,对照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自身符合认走条件,可以继续后续的申请流程。

  2.网上注册登记:企业需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写注册登记表,并将填好的登记表发送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在确认企业身份后,将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网络告知企业。

  3.提交认定申请:企业使用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认定管理系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连同规定的申请材料提交给认定机构。

  4.认定机构组织认定:认定机构在收到企业提交的完整申请材料后,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提出认定意见,最终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公示和颁发认定证书:经过认定机构公示后,无异议的企业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仅是对企业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肯定,也是企业获得政策支持、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以上关于北京、深圳及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及认定流程等内容可能会根据政策变化进行调整,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申报前一定要关注政策变化,如需申报服务可以咨询华夏泰科,专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7年,申报成功率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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