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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面上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包括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面上项目支持科学技术人员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则支持科学技术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领域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这些项目不仅有助于推动科学知识的创新和发展,还可以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为深圳市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华夏泰科整理了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申请注意事项,希望对你的申报有所帮助。

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面上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一、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上传电子扫描版申请附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审核;

  (二)审核。受理后,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电子材料初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在7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

  (三)审批。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在30个工作日内拟定资助方案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已处理的,提交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党组

  在 10 个工作日内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四)办结。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出具同意资助的《关于下达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同意资助的文件批复;

  (五)送达。申请人自行在申报系统打印《关于下达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二、申请数量(参考上一年度,关注华夏泰科,有变动会及时通知大家)

  上一年度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管理,申请人(非企业类申请单位)或企业申请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类项目。申请人(非企业类申请单位)或企业申请单位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类项目(含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深圳市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请和正在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申请人(非企业类申请单位)或企业申请单位申报和正在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和载体专项、事后补助类除外)总数不得超过3项。

  三、注意事项

  (一)避免重复申报。申请人在以往市级科技计划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单独评审、立项,鼓励临床医务人员积极开展旨在提高诊疗能力的研究项目;

  (三)科研诚信。申请单位(包括合作单位)、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申请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四)科伦理及科技安全。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涉及实验动物、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以及其他涉及伦理的相关项目,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申请注意事项就讲到这里啦~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咨询华夏泰科,华夏泰科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申请注意事项,更多疑问请咨询华夏泰科,17年申报经验,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科学规划项目方案,先通过后收费,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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