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3年第九批深龙英才创新资助拟发放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3年10月24日公示了44名拟发放深龙英才创新资助名单,深龙英才计划是深圳市龙岗区为推进龙岗区重点产业人才集聚,发展高层次人才在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产业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龙岗高质量发展二制定的发展政策。2023年第九批深龙英才创新拟资助名单公示也意味着这项政策确实使很多企业和人才受益。
一、龙岗区2023年第九批深龙英才创新资助拟发放名单
经审定,拟对符合发放条件的44名深龙英才发放创新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具体名单如下:
二、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类人才资助对象
1.创新杰出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经认定的深圳市杰出人才。
2.创新领军人才。包括:经国家、省、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3.青年创新人才。包括: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技创新者;获创新类比赛有关奖项的深龙英才(以《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为准)。
三、资助标准
1.创新杰出人才。年度奖励补贴额度为120万元;首次申请资助的杰出人才所在单位,可申请1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补贴发放至个人,工作经费资助发放至用人单位。
2.创新领军人才(不含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首次申报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年次×0.5,再次申报的以首次申报资助实际所获资助额申报,当次资助额度不超过上级最高资助总额度的10%(末次申请的除外)。
3.对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技创新者和获创新类比赛有关奖项的深龙英才,每年资助金额=10万元÷5。
四、资助申领注意事项
同一人才获得多项上级奖励补贴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且区级人才资助累计不超过应获上级奖励补贴总额。
深龙英才资助应当在认定深龙英才后一年内的当年度完成首次申请,并在其后4个年度内连续分别申请完毕,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年度资助补贴。每人每年度仅限申请1次,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发放该年度资助补贴。
创新杰出人才工作经费应当在创新杰出人才被认定为深龙英才后的一年内的当年度完成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深圳市龙岗区这一政策措施充分彰显对人才的重视,有利于激发人才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对人才的培养力度,更好的促进经济和科技领域的发展。华夏泰科可以帮助计划申报的企业更好的评估企业条件,全面专业的准备相关材料,提升企业申报通过率。有需要的可以联系华夏泰科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