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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2021年第六批深龙英才拟认定名单公示

  作为深圳市一项重要的人才引进计划,深龙英才计划旨在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深圳市创新创业,为深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该计划,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的创新创业成本,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公示了2021年第六批深龙英才拟认定名单。华夏泰科将进行详细解读。

  一、深圳市龙岗区2021年第六批深龙英才拟认定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于10月18日公示了2021年第六批深龙英才拟认定名单,本批次共有18人入围。具体的名单如下。

  二、深龙英才认定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不良学术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二)属于《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深龙 人才通〔2016〕3 号)中的人才类别之一;

  (三)深龙英才 A、B、C 类年龄分别不超过 65、60、50 周 岁,D、E 类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深圳市杰出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符合深圳市“孔雀计划”人才或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 仅因超过深圳市规定年龄无法认定的人员,不超过深龙英才年龄 限制的,各主管单位可参照深圳市人才类别,认定为相应层次的 深龙英才;

  (四)在龙岗区创业或全职工作:

  1.在龙岗区创业的,所创办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均在龙岗区。创业人才应为所创办企业中股权 占比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含通过控股的机构股东在所创办企业中 实际持有的股份权益最大的自然人),且在深圳市(包括但不限 于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次申请认定时连续缴纳时间 不少于 3 个月(不含补缴)。最大自然人股东为多人,由企业推 荐其中一人为创业类申请人。每家企业只有一人可认定为创业人才

  2.在龙岗区全职工作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单位应当与申请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 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首次申请认定时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 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均不少于 3 个月(不含补缴)。社会保险 或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3.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含差额人员)参照本款第 1项缴纳社会保险费,参照本款第 2 项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 纳个人所得税;

  4.外籍人才、智库人才可不受社会保险费规定限制。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从深圳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社会保险费 及个人所得税规定限制。上述人才均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

  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 英才计划”的细则》文件规定,深龙英才实行任期制,5 年为一个任期。首个任期考核合格的,自动延续一个任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且终止有关政策待遇。华夏泰科已经成功帮助多家企业申报了深龙英才计划重点企业,并获得了政府的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这些成功案例不仅为其他企业申报深龙英才计划重点企业提供了借鉴和参考,也充分证明了华夏泰科在知识产权咨询和项目申报方面的专业能力。有需要的快来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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