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标准
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志着企业在技术研发、创新管理、市场应用等方面具备了较高的水平和能力,成为了我国科技创新的排头兵和示范者。那么什么样的企业才可以成为这些排头兵呢?华夏泰科为大家整理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标准,相关企业可做参考评估,考虑是否申报相关资质。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 售收入比例 3% 以上, 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 内外大学、 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 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和较高 的管理水平。企业近 3 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减排降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六)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示范企业的认定每年一次,也就意味着赶不上这次申报还要再等一年,且申报推荐的名额有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已开展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4家;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企业各择优推荐1家企业。由此可见,申报竞争激烈,难度较大。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将为其他企业提供宝贵的借鉴和启示,推动整个产业的创新发展。希望企业获得进一步发展的企业可以考虑认定相关资质。当然做这种含金量较高的企业资质认定项目,最好还是有专业的机构协助做材料准备。联系华夏泰科为您做深入的认定标准解读,帮助您提升申报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