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条件是什么
随着我国智能制造行业的快速发展,智能制造已经成为各地争相发展的重点领域。作为国内智能制造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市也加大了对智能制造的推广力度。那么,申报深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华夏泰科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一、深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
3.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4.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5.申报材料详细描述建设场景,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每个场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6.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注意事项-深圳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中二选一进行申报。
2.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8月2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于8月31日18: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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