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发布了诸多利好政策,很多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但对于深圳光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等一头雾水,导致错过申报认定的机会,华夏泰科作为专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代理机构,今天就针对深圳光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等给大家详细解读。
一、深圳光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一)深圳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1.以阶梯式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金额。单个申请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依据政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
2.智能建造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政策:《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3.建筑业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政策:《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4.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高新技术项目(渔业类),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补贴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50%,且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依据政策:《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资助操作规程》
(二)光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1.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规模,对上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区级众创空间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20万元资助,且资助比例不超过运营单位上两个年度投入运营经费的50%。区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对区级众创空间进行评价,获运营评价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资助。对于运营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区级众创空间,在评价期内每孵化一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最高5万元资助,每家众创空间每年累计获得培育优质科技企业奖励原则上最高100万元。
依据政策:《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普惠性政策:对2020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规模以上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规模以下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对2020年度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首次认定、复审认定。
“3+1”政策:对2020年度新落户且纳统在光明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且申报单位需符合《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中生命科学、新材料、智能产业规定的从事范围。
注:申报单位需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政策进行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政策依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
3.对新认定或新迁入光明区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合成生物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
依据政策:《光明区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政策原文:
1.以阶梯式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金额。单个申请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
2.智能建造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3.建筑业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4.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高新技术项目(渔业类),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补贴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50%,且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资助操作规程》)
三、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在计算研发人员的时候,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活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当然职工总数的统计要将科技人员包含在内,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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