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苏州市专精特新的条件
专精特新作为近几年产业与经济领域的热门词汇,已经收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国家计划培育10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也陆续出台一系类扶持政策,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下面华夏泰科就重点总结江苏省专精特新认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苏州市专精特新的条件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
2.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占营收比例需要≥3%;
3.上一年度营收总额≥1000万元,或者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2000万元;
4.企业评价分数需要达到60分以上,或者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企业评价分数是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进行评价。
二、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好处
支持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服务项目清单,优化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精准精细服务水平。完善全省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一站式平台服务功能,加强与“苏企通”平台对接联通,实现惠企政策智能匹配、“一键直达”。推动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增强公共服务供给。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制度,“一企一策”精准提供创新、融资、人才、市场等专业服务,累计配备服务专员2500人以上,力争每两家企业配备1名专员。
三、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1.参评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应在江苏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对有效期内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与省内注册的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或者同一集团省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期满申请复核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