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苏州市专精特新申请条件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得知,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那么苏州企业专精特新认定申报条件是什么呢?华夏泰科详细为大家进行说明。
一、企业苏州市专精特新申请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需要满足2年以上;
2.企业上年研发总额(开票)1000万元以上,或者近两年股权融资2000万元以上。
3.企业上年年度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并且占总营收的比重不低于5%。
4.企业满足特色化、新颖化等各项基础指标,并且综合评分不低于60分或者满足一下一项条件即可: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好处
将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支持范围,带动创新产品先试首用。优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优先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给予资金奖补和贴息补助。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省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投资和赋能力度。
三、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所称“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Ⅰ类知识产权。
(3)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
(4)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Ⅰ类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