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通委发〔2023〕11号)、《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2023修订)〉实施细则》(通科发〔2023〕73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市区产...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高新城乡〔2016〕22号)精神,经购机者申请、乡镇初审、区级审核,现对拟扶持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日)。如有异议,请拨打公示电话:0512-68220391。
近期,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省高企办组织开展了高企资格复核工作。根据各地复核情况,拟取消江西旭晶玻璃有限公司等923家企业相关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现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980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451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的通知镇文广旅〔2023〕72号各市、区文体(广)旅局,镇江新区文旅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文旅集团,市各相关单位: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繁荣发展文...
根据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和标志性工程建设的通知》(苏信息化办〔2023〕3号),经项目申报、各地各部门初审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综合会审等工作,现将拟认定的51项智慧江苏重点工程和10项标志性工程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信息化办联系。电话:025-69652796(业务咨询)、025-69652843(信访举报)。
经市区各有关单位申报,苏州市人社局审核,2023年11月22日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拟下拔2022年博士后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资助经费,现将拟资助单位及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苏州市人社局: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