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金
新智造100项目奖励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项目建设地在本市,符合本市产业政策要求,手续齐全;

  3.项目纳入奖励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含);

  4.项目在本市已进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纳统;

  5.项目已竣工并投入运行,且竣工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以后,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二、支持内容

  (一)技改类项目

  支持在京有生产制造环节的制造业企业,以先进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为核心,采用智能制造技术、装备和软件,对原有产品设计、生产工序、加工制造、仓储配送、售后服务等生产与经营的核心环节,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二)新建类项目

  支持在京注册的制造业企业,以先进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为核心,采用智能制造技术、装备和工业软件,对生产制造与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统筹规划与系统建设,形成智能、高效的制造单元、车间、工厂。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技改类项目

  1.实施效果满足《北京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见附件10-1)的一般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0%奖励。

  2.实施效果满足《北京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且申报主体获得北京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示范称号,或者为制定强链补链方案且通过审核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及其在京配套企业,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

  3.实施效果满足《北京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且申报主体获得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称号,或者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称号,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

  4.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5.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

  (二)新建类项目

  1.项目建成后智能化水平达到北京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标准,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

  2.项目建成后智能化水平达到北京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标准,申报主体获得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称号,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

  3.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4.纳入奖励范围的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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