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通州开发区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打造申报条件及奖励,补贴6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为全力推动通州园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培育区域发展新动能,开展2021年度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打造的申报征集工作,申报时间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6日,经评审后择优支持。专项资金支持金额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0%,每批次征集对单个特色载体申报项目予以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具体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以专家评审结果为准。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2021年通州开发区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打造申报条件及奖励,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通州经开区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打造申报奖励
1.特色载体打造期间,以组织项目实施的方式支持科技资源型特色载体发展。专项资金采取直接补助和奖励的方式。专项资金支持金额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0%,每批次征集对单个特色载体申报项目予以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具体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以专家评审结果为准。
2.特色载体打造期满,结合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对开发区特色载体绩效评估结果,如开发区获得绩效奖励资金,则对综合绩效良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能力强的特色载体,视情况给予资金奖励。
(二)2021年通州经开区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打造申报要求
支持特色载体聚焦开发区创新设计、城市科技、网络安全、智能制造、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等产业领域创新发展,链接大学、科研院所、大企业的创新服务资源,提升载体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科技人才创办企业,提高创新创业氛围与活力,提升科技资源融通效率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整体提升载体创新创业孵育水平,营造区域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1.支持建设新型创新平台。支持申报单位与高校、院所、大企业等对接,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搭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不含土地购置及办公场所租用、建设等活动)。
2.支持打造专业化孵化空间。支持申报单位聚焦创新设计、城市科技、网络安全、智能制造等领域,联合高校、院所等打造新型孵化空间、共享办公空间等,完善专业化创新创业空间的科研仪器设备和配套服务能力。(不含土地购置及办公场所租用、建设等活动)。
3.支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特色载体与高校院所共建或自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中试转化平台等。支持特色载体改造升级已有公共技术服务类平台,通过购置硬件设备、升级系统及完善服务设施等提升平台服务能力。
4.支持建设资源开放共享平台。支持特色载体集成整合高校院所、金融投资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知识产权机构、供应链渠道等方面的服务资源,建设资源开放共享线上线下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5.支持购买专业化服务。支持特色载体以购买服务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为中小企业提供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财务指导、法律维权、市场拓展、管理咨询、设备共享等服务。
6.支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特色载体搭建智慧化信息化服务系统;支持特色载体打造智慧生态空间;支持特色载体完善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通过改造升级,为中小企业提供智慧化、生态化、人本化的创新创业环境。
7.支持提升培训服务功能。支持特色载体通过购买服务或联合高校院所等形式,开设双创培训课程,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管理培训、技术培训、法律培训等各种培训服务。支持载体联合高校院所、知名创业孵化载体、知名企业开展资源对接,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高管游学、融资路演、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8.支持载体举办品牌创新创业活动。支持特色载体联合高校院所、知名双创载体、知名企业、投融资机构等相关机构开展在全市、国内乃至国际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如创新创业大赛、专题论坛、项目路演、企业家交流会和专项对接活动等。
(三)2021年通州经开区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打造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
(1)申报单位为特色载体的运营主体,且注册地址在通州区范围内。
(2)申报单位运营的特色载体需在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范围内;
(3)申报单位申报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最近三年内须无不良信用和行为记录;
(4)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
(5)申报单位须按照预算编制说明填写项目资金预算表,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6)申报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严禁转移、侵占或者挪用专项资金;
(7)对已获得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2.申报项目应具备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上述支持领域,每批次征集单个特色载体仅可申报一个项目,可围绕1个或多个领域设计项目内容;
(2)申报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在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
(3)申报项目应为已经开展或具备开展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自筹资金与确定支持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022年3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