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南山区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申报奖励及条件,补贴3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度南山区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申报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2021年7月12日9:00-2021年11月19日18:00提出申请,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带来的2021年度南山区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申报奖励及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度南山区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申报奖励
对为我区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的均奖励50万元,非前3名的均奖励30万元。
2.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非前3名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
3.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可以分别提出申请。
4.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奖励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奖励3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银奖的奖励15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奖励10万元。
5.资助方式: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二)2021年度南山区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申报条件
1.必要条件:在南山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在南山区工作的个人(个人仅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获奖人申报)。
2.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和广东省专利奖,申请单位应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
(三)2021年度南山区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申报材料
1.以企业名义申报所需材料(5-6项至少满足一项)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科技奖励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事业单位除外);
以上2-4材料在完成系统共享比对前需提供。
(5)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提供国家、省授予的获奖证书(未颁发证书的提交由国家、省官方网站发布的下达通报文件加盖单位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广东专利奖的,提供国家、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获奖牌匾(未颁发的提交由国家、省官方网站发布的获奖通报文件加盖单位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2.以个人名义申报所需材料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科技奖励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南山区工作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个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4)获奖个人工作所在单位的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以上2-4材料在完成系统共享比对前需提供。
(5)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突出贡献奖的个人,提供国家、省授予的获奖证书(未颁发证书的提交由国家、省官方网站发布的获奖通报文件加盖单位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