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冀工信软件函〔2023〕52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电信河北分公司,中国移动河北公司,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工信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见附件1),启动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2)。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工信部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组织本地企事业单位申报。鼓励中央驻冀企业从集团总部申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推荐的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五)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工作,尽快将通知传达到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工作。请于2023年12月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省厅软件产业处邮箱,待省厅审核通过后,将项目申报纸质版(一式六份)、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4)报送至省工信厅软件产业处,并将修改后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推荐项目须按照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项目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一栏填写“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茹13582610318

  戴一诺0311-87908731

  李维彬0311-86699097

  邮箱:ronghechu@126.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3.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4.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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