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关村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标准及申报时间出来了
华夏泰科小编认为本次中关村小微企业研发补贴对企业2020年研发费用进行支持,采取后补助经费的方式,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支出额度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小微企业研发费用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投入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以下是华夏泰科小编整理的2021年中关村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标准及申报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中关村小微企业研发费用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10时-2021年6月30日17时。
(二)2021年中关村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标准:
1.补贴金额:
(1)企业2019年度研发费用在20-100万元的,按不超过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
(2)企业2019年度研发费用高于(含)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
(3)企业2019年度研发费用高于(含)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2.研发费用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等,纳入补贴的研发费金额以企业填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金额为准。
3.已成功拿到了2020年小微企业研发补贴的企业,只要符合2021年的小微研发补贴政策申报条件,同样会得到相关支持。
4.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情况,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5.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包括哪些:
小微企业研发费用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投入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1)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指企业内部研发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以及外协加工费等支出。对于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指标应与相应会计科目当年实际发生额一致,包括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包括原材料费等)、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含设计费、装备调试费等)等。对于在财务上未单独核算研究开发费或技术开发费的企业,指标应分项目归集整理,即按项目分列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其他费用等支出项,再加上未列入项目经费的相关人员工资、管理和服务费用等支出取得。
(2)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
指企业形成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原价。对于研发与生产共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比例进行分摊,其中仪器和设备一般应按使用时间进行分摊,建筑物一般应按使用面积进行分摊。
(3)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研发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三)2021年中关村小微企业研发费用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满足的基础条件:
(1)2016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2020年度研发费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的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2)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2.企业研发费用相关要求
(1)企业须按规定到税务部门办理完成2020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手续,再申报2021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
(2)纳入支持范围的研发费用是2020年1月1日(含)至2020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计入比例等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要求一致。
(四)2021年中关村小微企业研发费用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盖章扫描件。
2.数据资料真实性及补贴资金使用承诺函的签字盖公章扫描件。
3.税务系统导出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版上传全套表单;打印总表、封面、基础信息表、主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4.《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及《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辅助账和全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材料的电子版和打印盖章版均上传。
5.北京市社会保险查询服务系统导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
6.加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7.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凭证扫描件。
材料上传位置详见申报系统,相关扫描件须字迹清晰,合同签章等要件须完备。其他需要上传的资料,详见申报系统内的注释。